为规范著作权资产评估行为,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2010年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制定发布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该指导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企业改制行为以及融资需求不断增加,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活动日益活跃,对著作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需求越来越多,迫切需要资产评估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就是著作权。对文化创意产业著作权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都需要评估其价值。2008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修订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并同时发布了《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指导和规范无形资产评估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著作权资产作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权利构成复杂,收益不确定性大,其价值评估一直是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难点。而缺乏专门的技术标准,使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更加困难,我国大量的文化产业的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处于停滞状态,难以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因此,建立规范的著作权资产评估准则,对推进文化创意企业改制,解决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促进版权贸易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在财政部和国家版权局指导下,中评协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评估行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发布了专门的著作权评估准则,构成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准则旨在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为著作权资产评估提供专业标准和依据,填补了国际上在该评估领域的空白。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规定,评估机构从事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经过专门教育或者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著作权资产评估经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明确了著作权资产评估的关键概念、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操作方法以及评估披露要求。著作权资产评估对象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该准则要求委托方要明确著作权评估对象的组成形式,并归纳了实践中常见的五种著作权评估对象组成形式。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谨慎、恰当地考虑演绎作品的衍生收益对著作权资产价值的影响。
这项准则的发布与实施,将为合理打击并制止侵权盗版行为提供专业支持,对推动著作权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推进版权的创造、交易、使用和管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